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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30 11:22:50



    为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稳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8月29日,肇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延泽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组织学习黑龙江省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就下步如何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

    诉源治理既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之义,又是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全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全院诉源治理工作,立足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清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诉源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践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迫切需求。要把思想统一到全面落实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提高到全面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会和全省高级法官研讨会的精神上来,要把诉源治理做实做细,充分认清诉源治理工作的时代意义、现实意义。要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积极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群众诉求有回应、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要转变司法理念,将能动司法理念贯彻案件始终。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协同共治。发挥好“四所一庭”联动作用,结合肇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建立和完善调审一体化模式,有序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三要做实品牌打造,在真治理上取得突出成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类型化、专业化调处化解优势,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四要加强各方联动,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要发挥好一村(社区)一法官、“四所一庭”、“四室”作用,让诉源治理贯穿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开花结果。做好稿件投报,形成宣传矩阵,多讲出“我的诉源治理小故事”,亮出基层法庭治理实践中的新“枫景”。

    会议要求

    一要紧盯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四个环节,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凝聚多元解纷合力。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对接基层调解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大化解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二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要有“如我在诉”的意识和“诉讼到我为止”的气魄,推动“一个纠纷、一案解决”,坚决防止衍生案件的产生,实现案件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排头兵作用,把诉讼服务关口前移,最大程度便利群众诉讼,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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