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行政庭定于2016年1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辛秀梅与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案号(2015)肇行初字第24号,主审人刘波
发布时间:2016-01-11 14:50:36
本院行政庭定于2016年1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辛秀梅与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案号(2015)肇行初字第24号,主审人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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