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按照省院干部加强上挂、下派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综合组组长、助理审判员洪海同志到肇东法院挂职副院长。
省法院干部处副处长金兆墀对绥化法院、肇东市委、肇东法院在短时间内既快又好的落实表示感谢,希望洪海同志能够在新的岗位上遵守机关的要求,同时,也希望肇东院将优秀的干部选派到省院去锻炼。他介绍,省法院下派干部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已进行了3年,目的是要使年轻的优秀干部通过下到基层挂职锻炼,增长领导能力和各方面阅历,储备优秀干部人才。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宣布了对洪海同志的任职决定。
肇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桦介绍了肇东法院的基本情况和当前工作,代表法院党组对洪海同志到肇东法院挂职表示欢迎,同时也对省法院将优秀的干部派到肇东法院工作表示感谢,李院长表示,肇东法院将尽最大努力,为挂职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也希望通过挂职干部将上级院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带给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