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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还需自身硬

---记绥化中级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肇东法院刑庭审判员范学忠

发布时间:2013-10-29 08:35:01



肇东法院刑庭审判员 范学忠

    范学忠同志在审判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从事刑事审判以来,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他常讲,要办好案件,首先要学会做人,做人要好,只有把人做好,才有可能把事做好。要想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首先必须做个合格的法官,才能审理好每起案件。为此,在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的岗位上,他时时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和品行修养,讲政治、讲原则、讲法律、讲大局、讲服务、讲诚信。几年来,年年办案60余件,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均居全庭审判人员之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全院干警、社会各界的好评。
    打铁需要自身硬,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他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加强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加强了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了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了廉洁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同时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强化业务学习。每年都几次专程去省城购买法学专业书籍,最高人民法院编的《刑事审判参考》、《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研究所编的《人民法院案件选》等书刊几乎每期不落,并且能够精心研读。他自费订阅人民法院报并坚持天天阅读,特别是其中的理论专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都能够进行认真、深入、细致地学习,并以此指导审判工作。通过学习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法律精神有了全面掌握。
    范学忠同志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办案,不论是简单案件还是复杂案件,都认真对待。把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将来是上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对待,特别是那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追求铁案的办案效果、追求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勤于学习,潜心研究,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管其作用大小,都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不绕着走,从不放过。审理案件倡导把好“六关”。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反复阅卷,吃透案情,找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把好事实关。二是把好证据认定关。对证据从形式到内容,从合法性、客观性到关联性,严格按照最高院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进行审查,保证了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三是把好合议关。对合议的案件不仅要表明观点,更重要的是要阐明理由与依据。四是把好法律适用关。做到法律适用准确,达到罪责刑相一致。五是把好规范化量刑关。找足找全涉及量刑的全部要素,按照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进行科学量化,正解、合理地确定宣告刑。六是把好法律文书制作关。做到叙事清楚、论理透彻。他制作的法律文书在全院的法律文书展评中获奖。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件,没有错案,没有上访案件。
    范学忠同志工作中不畏难,敢于攻坚,善于攻坚,工作中有决心和信心。不管案件多么复杂,不管案件定性多么难,他都不畏惧,反复、认真地阅读卷宗,广泛、深入地搜集、查阅资料,向同志求教,向专家学者请教。时常通过电话向省高院、最高院的同事求教,直止弄明白为止。双休日在办公室见到他在研究案件是常事。正是这样才使得李志君抢劫案、张吉玉强奸、杀人案、崔建华交通肇事案、杨中伟挪用资金案等案件得到了正确地定性,纠正了公诉机关定性中的错误,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他工作中不怕繁,有耐心。特别是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表现得更为突出。他始终站在构建和谐社会,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高度,既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他耐心实足。在审理于江、徐仁海为代表的107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被告人曹国发危险物品肇事罪一案中,为了做到既打击犯罪,又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他利用了约一个月的时间,披星戴月,一个人一个人地讲解,一个人一个人做工作,嗓子都哑了。经过大量耐心、细致地工作,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赔偿,被告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工作中讲诚信,有诚心。对当事人以诚相待,经常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想当事之所想,帮当事人之所需。承诺当事人的事没有失约的,每次约当事人,他都提前到,绝不让当事人等他,只有他等当事人,当事人无不为之感动和敬佩。
    范学忠同志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始终严格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最高院及省高院的两个“八不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借审判工作之机弄权勒卡,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财物。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次,他主审的王某强迫交易一案,开庭前几天,被告人的妻子来到单位,给他送钱,被他严词拒绝。王某的妻子一看不行,又通过关系找到了他最好的同学说情。面对老同学,他耐心地解释,没有答应同学的请求。老同学带着失望和一肚子怨气走了。王某的妻子看同学不行,便找到了社会上的人,打电话威胁他,他还是以一位人民法官的凛然正气,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友情、亲情、权势、金钱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定的是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法官的形象,体现了一位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他是一位爱岗敬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摄影: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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