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法院被肇东市人大常委会评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满意单位;
肇东市人民法院被中共肇东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肇东市人民法院被肇东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少年庭、审判监督庭、四站人民法庭、五站人民法庭、执行二庭被中共肇东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李彦桦被中共肇东市委评为产业项目建设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徐伟、闫立恒被中共肇东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干部;
闫立恒被肇东市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常文沫被中共肇东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闫立恒、王建军、杨红梅、刘丽茹、刘波被中共肇东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徐伟、闫立恒、尹秋胜、刘涛、方树俊、于清春、王立峰、周丽华、赵凯、刘亚周、王建军、李龙华、赵广新、邵多、赫飞、杨红梅、于文刚、刘丽茹、景永慧、张海波
刘波、张春秋、徐国林、李恒、齐爱江受到中共肇东市委、市政府嘉奖;
李雪野、李广志、连家兴、于强、孟庆华、景永慧、邹清刚、周雪霜被中共肇东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刘向东、张宝玉被肇东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张正忠、黄万忠、王帝、陈丛丽、苏小平、吴迪、赵磊被肇东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