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昌五法庭定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昌五法庭公判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永帮诉被告张奎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昌商初字第43号,主审人常文沫。
发布时间:2013-09-03 16: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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