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民一庭定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刘树海诉被告郭继波、魏子东、肇东市五里明镇农机作业合作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31 15:17:36
本院民一庭定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刘树海诉被告郭继波、魏子东、肇东市五里明镇农机作业合作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民初字第189号,主审人于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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