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少年庭定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8:00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李凤阁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11 15:13:08
本院少年庭定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8:00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李凤阁故意伤害一案,案号(2013)肇少刑初字第31号,主审人陈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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