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庭定于2013年7月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毕春峰危险驾驶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02 10:52:18
本院刑庭定于2013年7月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毕春峰危险驾驶一案,案号(2013)肇刑初字第153号,主审人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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