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庭定于2013年7月4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李宝福交通肇事、罗连福包庇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01 08:50:09
本院刑庭定于2013年7月4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李宝福交通肇事、罗连福包庇一案,案号(2013)肇刑初字第18号,主审人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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