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事审判庭定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张云龙、李龙挪用公款一案
发布时间:2013-06-14 10:02:20
本院刑事审判庭定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张云龙、李龙挪用公款一案,案号(2013)肇刑初字第119号,主审人于再君。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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