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事审判庭定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曹百君交通肇事一案
发布时间:2013-06-13 09:20:18
本院刑事审判庭定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曹百君交通肇事一案,案号(2013)肇刑初字第143号,主审人姜岳。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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