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民二庭定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姜宝昌诉被告黑龙江峰威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峰威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儒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5-28 13:55:12
本院民二庭定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姜宝昌诉被告黑龙江峰威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峰威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儒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商初字第250号,主审人于丽红。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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