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化中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改变执行案件“累积一清理一再累积一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肇东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标准,通力合作,通过全力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面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确保2011年进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做到:
1、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2、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5%以上。
3、执结标的到位率达到65%以上
4、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达到55%以上。
5、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息访率达到90%以上。无进京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责任事故。
肇东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创建活动组织部署和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运用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执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