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少年庭定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9:00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赵金龙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3-05-21 10:02:33
本院少年庭定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9:00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赵金龙故意伤害一案,案号(2013)肇少刑初字第26号,主审人郭永歧。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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