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民一庭定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8:00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张成岩诉被告李忠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高金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5-20 08:51:01
本院民一庭定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8:00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张成岩诉被告李忠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高金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民初字第138号,主审人于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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