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昌五法庭定于2013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昌五法庭公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刘景发、宋国红、杨文龙、姜丽新、刘景龙、马国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5-17 10:05:55
本院昌五法庭定于2013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昌五法庭公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刘景发、宋国红、杨文龙、姜丽新、刘景龙、马国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昌商初字第29号,主审人常文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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