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民二庭定于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李玉、焦福金、韦树坤、韦连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5-06 09:42:16
本院民二庭定于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李玉、焦福金、韦树坤、韦连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肇商初字第187号,主审人于丽红。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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