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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实施细则

肇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第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3-04-02 17:09:17


    为了优化审判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和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公正高效解决民事纠纷,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速裁程序,结合我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1.对当事人起诉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九千三百元以下的,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
    (1)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买卖、租赁、借用、居间、承揽、劳务等合同纠纷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电信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因拖欠水、电、燃气费用引起的供用电合同纠纷、供用水合同纠纷、供用气合同纠纷案件;
    (4)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案件;
    (5)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7)劳动关系明确,仅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8)其他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的案件。
    2.以下案件不适用小额速裁:
    (1)离婚、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纠纷的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2)需要评估、鉴定的案件和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
    (3)涉及集团诉讼或涉及众多当事人权益的案件;
    (4)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矛盾有可能激化或者有上访倾向的案件;
    (6)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以及其他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3.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的总额超过人民币九千三百元的,或者虽然仍不足九千三百元,但当事人表示强烈异议,审判员认为不适合继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经庭长批示转为普通程序。
    4.追加当事人、被告提起反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小额速裁且符合小额速裁适用条件的,可以继续适用。
    5.当事人不到庭缺席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裁程序。
    二、受理
    6.立案大厅和法庭应设置小额速裁专题宣传栏,在立案大厅内置放小额速裁指南,并设专人负责引导当事人。
    7.原告可自行书写诉状,也可使用表格化诉状。
    8.适用小额速裁的案件,一般应于立案受理当日将案件移送至审判庭,由庭长确定适用程序,审判人员确定的开庭日期应当及时向网络办报送表格。
    9.经立案审查认为当事人起诉符合适用小额速裁条件的,应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发送小额速裁程序告知书,对当事人是否表示同意进行记录。
    三、审判
    10.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1.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可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举证期,但最长不超过7日。
    12.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并可以灵活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利用视频系统等方式询问证人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适当的,可予以准许。但是送达诉讼文书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送达判决书必须保证送达给当事人。
    13.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可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四、判决
    14.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审限。1个月内未能审结的,应当转为其它程序继续审理。
    15.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作出裁判。裁判文书一般应予简化,事实及理由部分记明要点即可。
    16.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一般应当庭宣判,并在宣判后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17.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实行一审终审。
    五、异议和再审
    18.当事人对于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不服并提出书面异议的,由庭长决定是否变更为其他程序,驳回异议的,应当书面做出裁定;变更程序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19.当事人对于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再审。
    20.当事人向本院提交再审申请的,立案庭进行立案听证,与审判监督庭共同复查。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适用小额速裁的裁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1.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责任编辑:陈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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