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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便民诉讼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8 09:30:44


为了更好的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立案“窗口”的形象作用,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立案服务,制定便民诉讼制度。

一是电话预约立案制度。对不能及时赶到法院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当事人,可以与立案庭电话预约立案。

二是上门立案制度。对行动不便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主动上门立案。

三是假日立案制度,对异地当事人或因工作性质工作日不能请假的当事人,立案庭在假日安排法官值班,接待立案工作。

四是设置“导诉咨询台”。由指定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复印材料,对行动确有不便的当事人代其前往银行交纳诉讼费等“一站式”服务。

五是让当事人自由协商开庭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协商开庭时间,法官按当事人协商结果确定开庭时间。

                                                (立案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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