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肇东法院:五年借贷纠纷 法官温情化解

发布时间:2025-12-11 09:05:13



    近日,肇东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我院立案受理了原告焦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3年7月向其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双方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息为7,500元。借款期满后,被告仅偿还了约定利息,对于借款本金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拒不偿还。多次催要无果后,焦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徐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后续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开庭判决,而是敏锐地察觉到,原、被告双方本是朋友关系,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纠纷,修复友谊,法官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调解上。调解初期,双方情绪较为对立。原告焦某认为对方没有信誉,愤懑不平;被告徐某则坦言目前经济确实困难,难以一次性付清,并非有意赖账。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面对原告,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债权受保护的立场,同时也引导其换位思考,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维护昔日情谊。面对被告,法官指出了其违约行为在法律和道德上的不当,督促其正视义务,同时也帮助其梳理可行的还款方案。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诚恳的沟通协调,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互谅互让的氛围开始形成。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原告焦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被告徐某也获得了筹措资金的缓冲时间,一段濒临破裂的朋友关系得以维系。

    承办法官表示,民间借贷纠纷是常见的民事案件类型,往往掺杂着人情与利益的复杂因素。相比于“一判了之”,调解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中的独特优势,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考量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用最小的成本、最和缓的方式定分止争,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