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前夕,肇东法院“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党员干警深入到肇东市安民乡合发村开展“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书记汤立波同志主持活动,绥化市商务局驻村工作队、肇东市安民乡合发村的部分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肇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闫立恒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活动。
走访贫困户:党民心连心
肇东法院的干警们在汤立波同志的带领下深入脱贫户家中进行实地走访,干警们与脱贫户手拉手、聊家常,详细了解困难群众近期的生活、身体情况,询问家中是否有困难需要解决,实地查看了脱贫户家中“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脱贫户于曾顺热情的拉着法院干警的手,带干警参观新建的瓦房,他说道:“我今年已经82岁了,赶上了好时代,享受到了好政策,帮我把快塌的土房改建成漂亮的新房,感谢各级党组织、感谢法院干部给我们贫困户的关爱和温暖。”
在合发村干部的带领下,肇东法院“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的全体党员一同参观了由法院投资建设的扶贫产业――谷物种植基地,查看农作物长势。扶贫产业基地由法院投资种植、销售,贫困户以劳动力形式入股,参与种植耕作、田间管理,年终所得收益用于贫困户分红。种植基地土地面积8亩,全部种植谷子,预计亩产600斤,总产4800斤,可加工小米3120斤,预计可帮助每户增收1000余元。
送法进村屯:“扶贫必扶志”
在汤立波的主持下,肇东法院“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为村民们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村屯”专题讲座和现场咨询,党支部的法官和安民乡党委的领导给乡村党员干部群众送去身边法律和惠民政策,强化村民法治教育。
安民乡政府党委副书记、扶贫专干郭树东为村民们详细讲解了“清化收”政策。他介绍了合发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进程,对法院为合发村脱贫致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从具体概念、政策解读、时代背景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清化收”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强调“清化收”是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政策;呼吁、号召村民们积极配合工作,踊跃提出建议,让乡村发展更加的富强繁荣。
来自肇东法院刑庭的法官助理沈涤非为村民们普及了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从范围界定、法条解读、立案标准等角度,结合典型案例,为村民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危险驾驶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为村民们算了一笔经济账、安全账和责任账,劝诫村民们一定要规范驾驶,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肇东法院民一庭法官景永慧为村民们普及了一些生活经常遇到的法律常识问题,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生动易懂的案例讲解了赡养老人、财产继承、婚姻家庭、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等《民法典》中的法律知识,和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教村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受到了乡亲们的热烈反响,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讲座结束后,由法官们组成的答疑团队现场为村民们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村民们纷纷上前提出问题,法官们耐心解答并留下联系方式,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学讲话谋良策:凝聚脱贫合力
在法院援建的合发村办公场所会议室内,由汤立波同志领学,肇东法院的党员干警、绥化市商务局驻村工作队的党员干部、合发村村委干部和6名脱贫户代表一起,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同时进行了座谈,大家畅所欲言,交流脱贫心得、畅谈脱贫良策,对如何巩固脱贫成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肇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闫立恒与绥化市商务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乡村扶贫干部交流了法院在支援基础设施、提供司法服务、实施产业扶贫、推行党建引领扶贫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针对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征求了扶贫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如何发挥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实现让党建工作引领脱贫攻坚、服务脱贫攻坚、推动脱贫攻坚,代表院党组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党建活力化成脱贫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抓实落靠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实现党建与扶贫同步规划、同向推进、同步考核。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审判职能强化脱贫效能。找准法院工作与脱贫攻坚战役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设立特殊人群诉讼“绿色通道”,落实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关注贫困群众,开展司法救助,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审理好“清化收”案件,通过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努力让困难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三是担当政治责任,用持续战果巩固脱贫成果。做新“文化扶贫”,深入开展“就案讲法”“送法下乡”,把法律政策送到乡村,提升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做活“消费扶贫”,树立“一盘棋”思想,引领、带动法院党员干部为脱贫攻坚出力献策;做实“产业扶贫”,建设好、经营好种植基地,深入拓展产业领域,多方面增加农民收入,保障长远发展。
学习、座谈结束后,全体党员共同重温了入党誓词。
这场务实、创新的主题党日活动在温暖、感动的氛围下落下了帷幕,收到了鼓舞士气、振奋人心的效果。给贫困户送去党组织的温暖;给乡村党员干部群众送去身边法律和惠民政策;使法院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厚植爱民情怀,增强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