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法院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精神,全市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掀起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热潮。《绥化法院党建》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出全市法院干警心得体会展示,敬请关注。
肇东市人民法院 机关党委科员 朱泳琦
在全国法院当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层出不穷,他们灿若,每一颗都是那么明亮,时刻照耀着我们前进的脚步。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的周春梅同志被杀害,年仅45岁。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她性格坚韧,善良简朴,她是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她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她虽然离开了我们,可她坚持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珍存在我们的心中。
直到我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犯罪嫌疑人残忍杀害,年仅45岁。我了解到她平时公正态度严谨,工作兢兢业业,业务能力出色,办案质量高,对每一个案件都做到精益求精。她坚守法律底线,不徇私情,不受干扰,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坚守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一番热泪盈眶后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周春梅法官的身影定格了最美的时代芳华,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回顾自身,让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干警,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剑拔弩张的大场景,有的只是在这个艰辛的、有责任的、有风险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也许我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绩。但在日常工作中,都需要做到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曾有人说过“选择了司法工作就意味着奉献”,但这种奉献却是平凡中透露出来的伟大。当我们付出自己的热情和心血,付出艰辛和努力,换来的是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让人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
通过学习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