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机关化解道交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年初以来,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特点,结合实际探索多部门联动、诉前诉中对接、多元解纷的“调审一体化”纠纷解决方式,利用信息化、可视化的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开展诉前听证、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要素式审判,实现能调则调、当判速判,争取选择最佳、最快的解决方式,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肇东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由1名法官、1名人民调解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道交纠纷专业调解速裁团队,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速裁快审”一体化并行模式,即利用诉前调解平台开展诉前听证、质证及诉前调解、司法鉴定工作,调解成功进行司法确认,未成功转入立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要素式审判的纠纷一体化处置方式,实行类案专办。
案例一
当事人徐某提交起诉材料,要求鞠某与某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万余元。调解速裁团队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委派调解组织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将赔偿款给付了原告。
案例二
当事人崔某与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因涉及人体损伤需要鉴定医疗费等损失数额,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速裁团队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进行听证、质证,会同司法技术部门组织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意见出具后,将鉴定意见通知当事人,并再次组织调解,经多方调解,当事人对损失数额基本无异议,最终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图片
案例三
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被王某驾驶的思威牌小轿车撞伤,诉前调解过程中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诉前鉴定,鉴定意见送达后双方仍未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转入了诉讼程序。庭审前,调解速裁团队指导双方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对案件有关的内容及赔偿项目进行列表梳理,庭审中对无争议的部分简化审理,直接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交通费和鉴定费2个重点要素进行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经过这次庭审,对赔偿项目一目了然,觉得这官司打得明明白白,在庭后表示服判。
“调审一体化”模式运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大幅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诉前鉴定及“调审一体化”模式的运行,将部分案件化解在诉前,对于调解未成功的案件采取诉前鉴定方式取得鉴定意见后,直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只经过一次开庭即可审结,缩短了案件审理天数,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最长15日,最短7日就可以审结,平均审理天数12.6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38.23天。二是诉前调解实质化解了争议。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整合司法资源,让当事人提高诉讼风险预判,减少矛盾对抗,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有利于一体化、实质化快捷解决纠纷,避免程序重复运转。年初以来,组织诉前鉴定44件,诉前调解115件,调解成功77件。三是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权。专业审判团队仔细审查、耐心指导、精准分流、实质化解,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远程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保险公司可以网上转账履行义务,在线庭审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经过要素式审理,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有的当事人在当庭宣判后就加原告微信向其履行了给付义务,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可以说“调审一体化”模式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带来的温度和速度。
肇东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立木说:年初以来,肇东法院对交通事故纠纷采取“调审一体化”方式,开展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要素式审判,是肇东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新的尝试,目的是选择最佳、最快的解决方式,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争议,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目前诉前鉴定44件,诉前调解151件,调解成功7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