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向亲朋好友借钱救急很常见,但有时是“借钱容易要钱难”,伤害的不仅是朋友感情,还会因为纠纷对簿公堂。近日,肇东法院四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据悉,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11年,原告邓某借被告崔某八万元,签订了欠据,后原告讨要未果,被告崔某在2023年又重新为原告立下欠据,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但逾期后,被告仍然没有偿还原告欠款。原告无奈之下来到肇东法院四站人民法庭一直诉状起诉了被告。
四站法庭工作人员受理该起案件后,在送达时在被告家里了解到,被告对此笔欠款无异议,也并非恶意拖欠,但确因这几年做生意不景气,一直也没赚到钱,以至于把“本”都赔里了,造成了被告有心无力的局面。被告想要分期偿还该笔欠款,但这么多年,原告早已不再相信被告的说辞了,坚持让原告立即还款-----
“双方都别激动,我再给你们调调-----”在双方各执一词,各不相让,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中,四站法庭庭长张正忠面带笑容的说道-----
张正忠耐心的向双方释法明理,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借贷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珍惜友谊,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别因为这点小事耽误了双方的感情-----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不就程序而程序、不就办案而办案,定纷止争,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切实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此次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挽回了双方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