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位当事人将一面写有
公正高效执法为民
热情服务廉洁奉公
的锦旗送到肇东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大厅
以表达其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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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5月27日,原告高某到宋站法庭起诉被告刘某。
高某陈述,自己于2020年将自己承包经营的承包田21亩、荒地10亩转租给刘某经营4年,当时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现租期已到期,但刘某认为10亩荒地租期是5年,并没有到期,双方发生纠纷。
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接待高某后,详细询问了纠纷的由来,立即委托驻庭调解员李洪艳对此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李洪艳指导原告高某、被告刘某扫码进入“龙法和”小程序,运用《龙法和》调解平台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经过沟通了解,询问被告情况,被告把承租高某家土地的情况进行介绍,并将当时和高某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通过微信转给调解员。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参与调解,与原告确认了土地转让协议的签字和效力,协议约定,原、被告的荒地转租期确实是5年。刘彦斌庭长向原告释明了《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告知其转让协议就是原、被告双方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诚信遵守。但是考虑到流转期限为五年,当时的流转价格稍低这两方面因素,又做被告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再支付2000元土地流转费,继续耕种原告荒地10亩。被告当即用微信付给原告2000元。并且双方约定这10亩荒地的2024年全部国家补助和保险全部由被告领取。原告同意并接受2000元后撤诉。
至此,困扰双方的纠纷通过“龙法和”线上调解,整个调解过程仅用30分钟就顺利解决。
原告欣慰的对刘彦斌庭长说:“龙法和”小程序不单纠纷“码上办”而且还“马上办”,省时省力,非常方便我们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