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姜雪申请暂予监外 执行的公示函
发布时间:2024-01-11 13:52:45
关于罪犯姜雪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肇东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3)黑1282刑初90号刑事判决,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罪犯姜雪以怀孕为由向本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我院已经受理该申请,现我院对上述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间: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三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6646606692
肇东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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