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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肇东法院:法官考虑的不单单是执行......

发布时间:2023-10-10 09:21:30



    近日,肇东法院宋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及团队干警扎实、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和谐解决纠纷。

    # 案情回顾 #

    宋站法庭于2023年8月21日接到了王某某的执行申请,申请执行前夫被执行人张某,因为王某某与张某于2014年1月8日经法院调解离婚时关于女儿张某某的抚养费约定是每月500元。自2018年4月以后,至2023年8月前共64个月没有给付抚养费。张某某是2006年2月9日出生,现在17周岁,家住在安民乡八撮村腰八撮屯,现在正在肇东一中高中三年级读书,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是学校中三、两名学习优秀又家庭困难的学生之一。困难的原因是被执行人拖欠抚养费,母亲又多病没有收入,这几天又去外地治疗腰间盘突出去了,由姥姥毕某某在肇东租房陪读。姥姥年龄近六十岁也没有收入。学校、社会爱心机构、爱心人士知道张某某的困难之后,纷纷伸出爱心之手对她进行资助,学校向阳花爱心组织资助张某某一部分,校长带领教师给资助一部分,就连本案的代理人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同事都资助张某某钱款、衣物等。

    由于张某多年的拖欠抚养费导致其与张某某的父女关系恶化,互相将电话、微信拉黑,张某某与爷爷奶奶的关系也受到影响,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互相不往来。由于王某某、张某某的多次督促,张某仍然拖欠不给抚养费,再加上张某某高中读书的花费增加导致生活困难,一系列的家庭矛盾愈加激烈。有一次,张某给现在的爷爷丈人祝寿期间,张某某到祝寿现场找张某要抚养费,使父女关系进一步恶化。导致王某某申请执行的愿望更加强烈。

    针对这起抚养费引起的家庭矛盾激烈的情况,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对这起及其普通简单的执行案件没有简单的考虑执行,而是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思考。考虑到如果简单的强制执行,势必注定影响父女之间的感情,还影响张某某的学习情绪,如果严重了还影响升学问题。如果沟通协调好了既有利于父女关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家庭关系融洽问题,还有利于社会和谐,家庭和睦问题。基于这种考虑,刘彦斌从早晨七点半还没有上班前就与双方电话沟通,在办公室与双方电话沟通,利用在路上开车时间与双方沟通,经过沟通两天,被执行人表示没有这么多钱,这三年疫情自己的房屋装修活不好,挣不到钱,只能先给1万元,剩下的每个月给2千元,但是这个意见申请人方面不同意,张某某的姥姥表示:租房费9千元马上要交,补课费欠了很多,生活中欠债很多,所以不同意被申请人的还款意见。被申请人又提出将一辆哈弗H6车顶账给申请人3.2万元,申请人也不同意。第三天,经过不懈努力,多次的相互沟通,终于对拖欠和继续发生的抚养费共记3.4万元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五次,在2024年1月1日前结清,首期是1.5万元,以后每月5千元,最后一次是4千元。为了能够进一步增进父女感情,宋站法庭决定将张某与张某某约到一起见面沟通一下,还考虑到张某某的学习时间紧张,为了节省张宇涵的学习时间,签订和解协议时,由宋站法庭书记员王超、李洪艳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到肇东市区张某某的住所实地签订。

    经过三天的努力沟通,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父女感情恢复到了正常交流沟通的原来状态,互相加上了微信。双方家庭成员的心情舒畅如初。张某某能安心的免去挂念的去学习了。同时也给国家司法资源的节约贡献了力量。这种为社会营造安定和谐气氛的工作精神是宋站法庭能动司法的表现之一,宋站法庭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秉持能动司法,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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