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2023年9月26日,我接到了86岁徐某某老人的两纸诉状,一份诉状要求儿子胡某某返还19.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返还2023年度该土地流转费19200元;另一份诉状则是要求七个儿女共同赡养自己。
接到诉状后,我立即通过电话与老人的儿子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通过沟通,了解到两起纠纷的根本症结在于老人和其七个儿女家庭内部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和老人的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对于原告老人主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流转费,被告胡某某则说“七个儿女曾经协商达成养老意见,谁养老谁经营老人土地,我已经赡养老人七个多月,不应该返还全部土地流转费”。
两起纠纷并不复杂,用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并不难办。但是两起纠纷背后折射的都是家庭问题,如果简单用法律关系处理这两起纠纷,家人间的亲情就会出现裂痕,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况且老人已经86岁高龄,不方便往返法庭。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诉累,我当即决定通过调解解决这两起纠纷。但是在电话与被告胡某某协商过程中,胡某某言辞激烈,拒不调解,调解陷入僵局。
国庆假期结束后,我第一时间来到被告家中展开调解,与被告所在村支部书记和原告代理人等一同做起原、被告的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讲解中华民族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和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表示受到了教育,认识到了不足和问题,被告胡某某为自己的过激言语表示道歉,原告徐某某表示两起纠纷都不起诉了,自己家的矛盾自己家解决。
通过联合村委员一道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两起纠纷,不但增进了家庭和谐,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