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既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也能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一直以来,洪河法庭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诉源治理助推基层治理工作“打造无讼示范村屯”洪河法庭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切入点,主动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推动中心前移、内外衔接,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消除隐患,亮剑司法。
原告车某诉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简单、双方当事人对事实争议不大,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洪河人民法庭委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被申请人于2024年1月30日前给付借款5000元;2025年1月30日前给付5000元。后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面对逐年递增的案件,肇东法院基层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判断,对家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案件事实清楚、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纠纷主动向当事人释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当事人委派调解、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肇东法院洪河法庭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职能优势,坚持能动司法,做实做细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