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将这面锦旗送给刘跃法官,为他的案件处理结果点赞。”当事人曲某拿着锦旗真情地说道。近日,当事人曲某来到肇东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勤勉尽责、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字样的锦旗送到刘跃法官的手中,已示其感激之情。刘法官郑重接过当事人手中锦旗,并对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表示感谢。短短几字锦旗是对法官认真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重要体现。
原告曲某与冯某系夫妻关系,被告陈某、宋某系夫妻关系,冯某于2018年6月26日向陈某、宋某夫妻出借300,000.00元用于偿还信用社贷款,签署借据时,除借款人陈某、宋某签名按印,并有连带担保人于某在借款协议书上签名、按印。2018年6月26日当日,冯某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用自己银行账户先后两次共支取200,405.00元,后又向其同事借款100,000.00元。冯某将上述共300,405.00元分两次存入案外人楚某银行账户,并于当日将此款从楚某账户转到被告陈某贷款账号,将陈某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405.00元全部结清。截止到2018年9月26日,陈某向冯某偿还借款利息7,000.00元,于某偿还借款利息5,000.00元。后冯某多次向三被告索要借款本息无果,2020年12月7日,冯某因病去世,冯某的父母先于冯某去世,故冯某之妻曲某将三被告诉至法院。本案曾因诉讼主体不适合被法院驳回原告起诉。曲某再次起诉时,由刘跃法官作为主审法官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认真梳理,在程序上将案外人楚某追加为第三人,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之夫冯某与被告陈某、宋某存在借贷关系,并且被告于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前提下,依法做出了陈某、宋某向曲某还款并由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判决。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审判决,驳回三被告的上诉。
此案一波三折,原告为向三被告维权,终于拿到了公正的判决,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鲜红的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刘跃做为肇东法院的一名年轻法官,将伴随的他的办案团队继续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为民理念,认真尽责,依法依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刘跃法官与法官助理孟岚、书记员姚威研究讨论案情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此案件中
律师、法官助理、当事人
眼中的刘跃法官吧!
高海燕: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跃是肇东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法官,虽然年轻,但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与娴熟的审判技能。这起案件,债权人已去世,其妻子作为原告起诉,缺少直接证据,证据亦显得单薄,而债务人与担保人又否认案件事实。这种情况下,查清案件事实难度非常大。刘跃法官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基本案情,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他层层深入,剥茧抽丝,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利用一组间接证据,还原了复杂的案件事实真相。最后,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通过这起案件,我看到了对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反复推敲论证的他,看到了为查清案件事实而不避繁复、倾心尽力的他,看到了心怀信仰、坚守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他!
好法官,能够病人之病、忧人之忧。刘跃,就是这样的好法官!
孟岚
肇东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刘法官办案认真负责,时常为提升案件质效加班加点工作,始终把让当事人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以严肃的工作纪律,周到的司法服务,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曲某案件中,刘法官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查明事实真相,严谨核实每一个证据、求证每一处细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并热情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使当事人在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温情,是一名秉公办案、服务人民的好法官。
刘跃法官工作耐心细致,对我的案件认真负责,由于我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花费了很多心血,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这个困扰了我多年的难题终于得到了解决,肇东法院确实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