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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肇东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24 11:21:17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高效运行,5月20日,肇东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研讨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汤立波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院立案庭庭长周丽华、部分立案庭干警及1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位人民陪审员分别就个人参审经历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人民陪审员感到自豪和荣幸。在陪审中学到了法律知识,也不断地总结和积累了化解群众纠纷的能力,并且在成为人民陪审员后,也成了身边同事和亲朋好友的法律宣传员,能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亲朋好友提供法律咨询,今后也会多学习法律知识,为建设“学习型”法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汤立波表示:自2018年4月27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来,人民陪审员越来越走向成熟,人民陪审员制度拥有所有民众参与司法方式所拥有的价值,这些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实现了纯粹由法官审理的难以完全实现的自由、民主、公证、人道四大价值,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汤立波就如何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提了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自觉当好“三员”。“三员”就是陪审员、调解员、宣传员。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就是要在案件审理中,积极配合主审法官,当好庭前庭后的调解员,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宣传法律知识,主动当好宣传员。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时时宣讲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公开的好典型,处处传递“阳光法庭”“透明审判”好案例,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威严和公正执法形象。

    二要扎实参与庭审合议,努力发挥“三心”。即陪审工作要热心、参加庭审要耐心、案件合议要细心。安排好分内分外工作,决不耽误正常陪审。做到庭审合议要细心,每次案件合议时,坚持调查在前,独立思考在前,积极发言在前,维护陪审有合议、合议能发言、司法有民主、司法有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学习,积极锤炼“三自”。“三自”,就是自学、自律、自省。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特别是2018年4月27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极大地拓展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提升了人民陪审员职能保障水平,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时的信心。在参与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审判中,接受教育,严格要求陪审员,努力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已;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把参与审判活动中所看到的、学到的、感悟到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向同事、亲友传播,自觉做遵纪守法、接受各界监督的合格公民,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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