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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肇东法院:法院调解有力度 为民司法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4-29 14:13:23


    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肇东法院宋站法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之中,办好每一件为民服务的小事,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近日宋站法庭调解了一起较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4月18日,宋站法庭接待了来访群众秦某和韩某。她们要起诉抢种22.2亩承包地的孙某龙,因为此地是秦某在孙某龙的弟弟孙某江和孙某龙的侄子孙某某处于2019年签订流转协议流转而来,2022年1月又被秦某流转给韩某种植白菜。秦某是孙某某的舅舅,但秦某的姐姐早已经与孙某江离婚。2020年孙某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入狱,2022年4月13日孙某江因病死亡。围绕着孙某某与孙某江的22.2亩承包田,在侄子服刑、弟弟病逝的情况下孙某龙与其姐姐、姐夫商量决定耕种。首先由其姐夫朱某与秦某电话联系询问情况,由于双方沟通不融洽,朱某与孙某龙决定强行播种22.2亩土地。4月16日在秦某不知情,孙某龙没有施肥的情况下将22.2亩土地强行播种玉米。导致秦某流转给韩丽准备种白菜的合同落空、违约,秦某22.2亩的玉米因没有施肥面临减产。秦某与韩某的流转协议中约定每亩流转费1600元,违约赔偿5万元损失,现在韩某的白菜苗已经2厘米高,育苗费13500元。秦某发现地被抢种后报警,民警找到孙某龙他承认耕种此地。

    18日当天,接待秦某与韩某的同时,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立即用电话与孙某龙沟通了解情况。孙某龙说地是朱某种的,刘彦斌庭长立即邀约朱某与孙某龙妻子一同到法庭参与调解,经过一天沟通原委,释法解疑,提出初步的矛盾化解办法就是朱某给韩某租一块大致同面积,上一年施用农药适合种植白菜的地让韩某把白菜种上,秦某新的玉米减产给补上。这种意见朱某初步同意。但当日晚上7点给刘彦斌回电话告知,不能找到适合种白菜的地了。

    19日,秦某正式写好起诉状,告孙某龙抢种22.2亩土地,赔偿种白菜和玉米的两项损失共43500元。刘彦斌又电话通知孙某龙应诉,孙某龙否认抢种此地,把责任推给朱某,朱某把责任推给孙某龙。面对这种复杂局面和法律关系难题,刘彦斌请示专委李立木,李立木在电话里了解情况初步进行业务指导,并指示刘彦斌将起诉材料带回法院,当即组织专业法官会议对此案进行法律关系研讨,确定了法律关系主体,明确了权利、责任对象,给办案人刘彦斌强大的支持。19日下午5点半,孙某龙的儿子来电话,请求法庭明天进一步调解。

    20日,由孙某龙儿子、妻侄子出面到法庭与秦某新、韩某调解解决此矛盾纠纷。经过刘彦斌调解,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刘彦斌委托驻法庭人民调解员李洪艳进行进一步调解。最后韩某与秦某新作出最大让步,孙某龙儿子、妻侄子花费最少的费用解决了最大的矛盾。结论是一、争议的22.2亩土地返还给秦某重新耕种玉米,由孙某龙儿子、妻侄子出资1000元赔偿秦和新玉米减产损失;二、孙某龙儿子、妻侄子赔偿韩某不能种植白菜的白菜苗损失5000元,由秦某赔偿韩某白菜苗损失2500元,其余损失韩某放弃;三、秦某退还韩某土地流转费35200元。并且当即给付完毕。

    至此,一件法律关系复杂、牵扯人员众多的民事纠纷,经过三天不懈调解终于圆满解决。解决完后,孙某龙儿子、妻侄子、秦某与韩某都感激的说,宋站法庭、肇东法院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儿的单位。

    人民法院为人民,平凡小事显初心。下一步,宋站法庭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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