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奶奶叫我一定要把锦旗送到你的手里,她行动不便,不能当面来向你感谢,太谢谢你了...”5月26日一大早,肇东法院执行局刘伟光法官和法官助理马晓光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写着“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锦旗。
原来,何某某和三个子女为赡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于原告何某某现年岁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无保障,且患有严重疾病,三被告应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何某某以随被告符某良一居生活,负责照顾原告何某某的生活起居。由子女们每人每年给付原告何某某赡养费1600元,赡养期间的医疗费由子女们均担。但是判决文书生效后,何某某的两位女儿符某玲和符某丽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何某某无奈只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符某玲和符某丽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案件执行阶段,考虑到赡养案件的人身依附属性,执行法官刘伟光和法官助理马晓光决定先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先去做两位女儿的思想工作,从亲情及礼法角度感化他们,争取她们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刘伟光和法官助理马晓光先后多次居中调解,找到何某某的两位女儿符某玲和符某丽为她们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并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明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执行法官刘伟光和法官助理马晓光的心血没有白费,原告的两位女儿符某玲和符某丽先后在亲情感召下拿出了赡养费,案件得以执结,缺失的亲情也得以修复。
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原、被告的矛盾也彻底得到了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申请人何某某特意嘱咐孙子送来了锦旗,以示对刘伟光法官和法官助理马晓光工作的极大肯定。本案执行法官用心解决老人的赡养费纠纷,让判决有了温度,在体现法院用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让老人也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