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名原告先后与被告签订某小区商品房认购书,原告支付2万元做定金,后得知被告已将认购书约定的标的房屋另卖他人。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故要求被告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但被告迟迟不予给付,故诉至法院。
肇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查该案后,将该案分流到肇东市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处理。案件进入肇东市诉调对接中心后,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双向调解。与原告代表一方,向其析法明理,对诉讼请求进行合理分析;对被告一方,从企业声誉、诉讼成本角度为切入点,分析诉讼风险,明确指出开发商已经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几轮调解下来,至晚上7点多,天色已晚,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缩小分歧,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每位原告返还双倍定金,协议签订后开发商将在约定时间内兑现,原告们表示非常满意,至此,5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诉前调解是一种较为柔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肇东法院诉前调解,共收案1519件,调解成功1496件,调解成功率98.4%,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妥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了“案了、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