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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楷模|肇东法院执行干警三日获赠两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0-07-03 08:43:30




    6月18日上午,执行法官李雪野收到了一面由十余位农民工,共同赠送的写着“秉公执法、热心为民”的八字锦旗,用以感谢执行法官李雪野为他们追讨回执行款。

    田某利申请执行姜某龙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肇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姜某龙偿还田某利代理的十余位农民工工资款6万余元。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十余天后,由于申请执行人田某利讨回工资心切,对法院及执行法官工作表示不理解和不信任,并且不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工作。执行法官李雪野并未与其产生芥蒂,依然积极与局领导请示沟通,派出书记员到哈尔滨市房产局、车管所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返回的同时,执行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姜某龙取得沟通并对其释法明理,劝导他尽快履行并告知他法律后果,且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由于疫情原因,出行受阻在四个月时间里执行法官李雪野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五十余次、发送短信七十余条、通过各种方法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6月17日下班后,执行法官再次打通被执行人姜某龙的电话,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经过一番口苦婆心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姜某龙当即表示马上筹钱。18日下午,被执行人姜某龙给付了拖欠工资款6万余元并支付迟延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7千余元,在与申请执行人办理执行款兑付手续的时候,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深深地表示了歉意、理解和感激,并赠送了锦旗以表感谢,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6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李雪野和书记员贾龙一,又收到了一面由黑龙江重点民营企业赠送的,写着“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执行法官李雪野为其公司追讨回执行款。

    2019年6月,经肇东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黑龙江某肉业有限公司欠款20万元。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偿还欠款。但被执行人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报告公司的负债情况后,始终未履行。此时,摆在执行法官李雪野面前的是一个路程远、难度大的执行案件,又受疫情影响无法赶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实地调查公司财产情况,且通过网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一时,该案执行受阻。

    2020年4月26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份诉前由金华市某养殖合作社为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还款证明,拿到还款证明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局长请示汇报,汇报后局长马上安排部署,通过网络委托当地法院,调查金华市某养殖合作社和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实质关系,经调查得知:两家公司为同一管理体系,实属同一家公司,因业务需要分两个公司运营,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后依法追加金华市某养殖合作社为本案被执行人,并通过“云”执行的方式多次与该合作社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并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功夫不负有心人,该养殖合作社主动要求和解并出具了和解方案。之后,执行法官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多次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本着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其考虑对方实际情况,在欠款利息等方面能予以让步。终于,双方经过法官多次沟通达成和解,由金华市某养殖合作社一次性给付黑龙江某肉业有限公司25万元人民币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在执行款兑付当日,黑龙江某肉业有限公司派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执行法官和其书记员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和感谢信以至敬意。

    2020年,肇东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百日会战”执行活动期间,全员秉承着“白+黑”“5+2”的工作模式,执行局的党员干警更是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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