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送达于玲玲开庭传票

发布时间:2011-12-28 08:12:12


    于玲玲:本院受理贾洪祥诉于玲玲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肇东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2011-12-28

刊登版面:人民法院报第G15版

刊登日期:2011-12-28

 

责任编辑:网络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