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级中学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被害人林某被人拿水果刀刺了九刀,深受重伤,险些失去生命。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事情可能是由于两位男生在打球时发生冲突所致,最终酿成大祸。此次事件的关键人物李某,作为控方证人说明了三人的关系,并指证犯罪嫌疑人王某有将林某置于死地的犯罪故意。但此时,李某的父亲却一直心存顾虑,他们认为李某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不希望李某出庭作证。
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未成年人作为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对于未成年证人,法律有特殊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一般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确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案中的李某及父母不用担心。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无论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证人,一般都不会被要求出庭作证,这也是司法制度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体现。如果遇到非作证不可的情形,也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条文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公诉人一般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确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总 结 提 示
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在庭审中受到“二次伤害”,对于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得通知其出庭作证。
对确有必要出庭的,可以采取不暴露身份信息、不暴露外貌和真实声音等特殊保护措施,条件具备的,还可以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