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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聚会喝酒需要签生死状?

发布时间:2018-12-07 16:15:55


    聚会喝酒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聚会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导致对方因酒精过量而发生的意外事故,那么劝酒者,就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出现意外事故,劝酒者就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那么对方在回家途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同喝酒的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无法劝阻也要劝阻,因为如果因为酒后开车而出现了交通事故等损害,一同喝酒的人也要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聚餐饮酒貌似成了高危活动,因为有人过量饮酒发生意外,一起聚餐的同桌被索赔的事还真不少,导致大家提心吊胆,所以“生死状”就这么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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