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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法院领导 亲临一线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04 15:14:17



    1月3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赵辉同志带领中院扫黑办的工作人员深入安达市“1206”专案办案地,听取肇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案件的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安达市“1206”涉黑案件是公安部督办、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挂牌案件,上级指定肇东法院审理。肇东法院挑选刑事审判骨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由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研带队,5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已于2018年12月26日进驻安达市专案组,进入阅卷阶段。

    赵辉一行听取了该案审判组审阅案卷情况汇报,对审判组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并代表中院党组对审判组全体同志表示慰问。赵辉指出“1206”案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我们作为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于审阅卷宗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要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提起公诉之前,确保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能够得到及时审理。

    赵辉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在审阅卷宗时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要求,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基本特征准确认定。二是要准确认定组织犯罪中各被告人的地位,要准确区分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做到罚当其罪。三是对于个罪,要认真审查证据,真正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对于证据存在瑕疵的要求侦查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对于经补正仍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要坚决剔除,防止无罪的人进入审判环节。四是要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准打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赵辉还同安达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就案件的审判场所、物质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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