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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决战】肇东法院: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政府关怀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5-30 08:43:08








肇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


肇东法院党组成员、专委、执行局长姜松彦


肇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刘亚周

    5月 29日上午8:30分,肇东法院举行“道路交通执行救济基金”集中发放仪式。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试行)》的要求,经报请上级法院审核批准,肇东法院这次共有6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11名困难人员获得司法救助资金,救助金总额68.3143万元。

    在发放仪式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姜松彦分别宣读肇东市人民法院《救助决定书》,随后,案件承办人依次向救助申请人发放了救济资金。6件受救助案件中除1件因受救助人身体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救济金外,需要承办法官稍后赶赴其家中发放,其余5件案件救助申请人现场领取了救济金。整个发放过程在受邀的相关部门见证人监督下进行。

    “感谢政府关怀!感谢法官的辛苦!感谢法院对我们案件的重视!”当救助申请人李某的丈夫徐某接过15万元的救助资金时感慨万千!

    两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改变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妻子李某因这起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神智恍惚,生活不能自理。家住农村,本来就不富裕的一家人,为给李某治病,变卖了唯一住房,家庭债台高筑。除后来处理肇事车辆得到了少部分赔偿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夫妻二人暂迁就在徐某岳父母家中,仅靠孩子打工收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此次救助工作,李某争取到了最高额15万元的救助基金。因李某的身体原因,肇东法院执行法官一行4人,赶赴其家中发放了救济款。

    肇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出席道路交通执行救济基金集中发放仪式。他在讲话中强调,司法救助活动是民生工程、暖心行动,体现党和政府人文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希望受救助人要把感激之情转化为对党、对国家的热爱,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继续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

    近年来,面对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等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肇东法院积极争取救助基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姜松彦会后表示。

    肇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刘亚周主持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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