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之后,肇东法院党组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统一思想上入手、在强化措施上着力,全面推进党建“一体三化”建设,使法院党建工作步入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开好“三个会议”传达精神, 统一思想。肇东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接连召开了三个层面的会议,即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党总支召开党务人员专题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市法院2018年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和最高院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特别是认真学习了马国同志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赵辉同志的落实意见。在党组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把“四个意识”在每一名干警心中生根、树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的坚持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的用审判职能维护大局,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二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思想;三是要努力推进执法办案,确保案件的质效不断提升,要落实中院会议精神,迅速掀起执法办案的热潮,通过学习,提高案件质效;四是要推进便民、利民措施,确保阳光司法、公开司法;五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正风肃纪,务求“四个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六由政工科牵头,围绕“一体三化”党建工作思路,制定肇东法院党建工作规划。在总支会上,要求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到所在党支部参加会议,引领学习、带头学习。通过召开不同层面会议,层层进行贯彻落实、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以党建工作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创新、提升法院各项工作。
二、瞄准“三个活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了中院党组关于开展“优秀党课”评选 、“五好党支部”和“读书心得”征文活动等三个活动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好“三个活动”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一是要求每名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认真上好一堂党课,力求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标准高,使领导干部在支部党员干部、全院干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前,每名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至少要讲一堂党课,并且认真准备讲稿,将讲稿上报中院参加评选,力争优秀率达到50%以上。二是要求各支部书记发挥头雁效应和带头作用,认真执行坚持“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制度,认真学习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具体方案,活化载体,创新思路,着眼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规范好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三会一课”等党员活动的质量。三是要求全院每名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持续坚持“书香法院”建设活动,使学习十九大精神和读书活动常态化,鼓励支持党员干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尤其是青年干警,特别是被中院党组确定为“百名人才”的青年干警,绝不辜负中院党组对青年干警的关怀和殷切期望,每名青年干警必须完成2篇心得体会。党总支、团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干警撰写的心得体会,采取专业培训、定向指导的方式,对撰写的体会文章进行把关,有组织、有计划的向中院选送,力争通过参加征文活动,提高政治大轮训和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实效,检验书香法院建设和读书活动的成果,推动全院政治思想建设在新时代取得新的进步。
三、坚持“六有”标准,夯实基础,打牢阵地。按照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把支部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按照“六有”标准,即有党员台账、有活动场所、有学习笔记、有党日活动规划、有活动纪实、有音像资料等,逐项进行落实。一是优化支部设置。对党支部进行了改选,根据中院党组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原来的十三个支部改选为现在的七个支部,并对三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和支委进行了改选,目前,七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均由由庭长或部门负责人担任,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党建主体责任,使支部设置更加优化、科学、合理。二是加强硬件建设。目前已建成三个支部活动室,年底前准备再建成四个支部活动室,保证每个支部都有独立的活动场所。三是完善基础建设。按照“六有”的标准,加强支部精细化、痕迹化管理,党总支牵头对各支部的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问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肇东法院党组有决心、有信心打牢基层组织基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推动“一体三化”深入落实,促进支部精细化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释放党建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以党建工作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