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了《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司法解释,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自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在填补规则空白、规范执行权运行等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正确把握三个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及重大意义,促进三个司法解释在执行工作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的落实,肇东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执行干警印发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广大执行干警先期自主学习。2月28日下午,肇东法院执行局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司法解释以及省高院近期发布的最新执行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
学习会上,执行局长姜松彦主持领学,对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主要修改点作了详细阐述。全局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效果。
通过学习,执行干警表示一定要把这三个司法解释和省院相关规定扎扎实实学深学透,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要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个人业务技能,争做业务过硬的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