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一项诉讼原则确定下来,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被诉行政机关客观了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培养和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将之落到实处,收到实际效果,肇东法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广泛宣传,扎实推进,促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发展。
11月14日、15日、16日,肇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三件行政诉讼案件,肇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西乔、李胜君参加了两起治安处罚案件的庭审活动,肇东市盐业管理站也派出副站长孙宏海出庭。双方有理说在法庭,有证据出示、质证在法庭,各抒己见,平等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庭审后,旁听人员表示:以前认为公安局、盐业管理站是执法机关,跟他们对立是给自己找麻烦呢,现在都是案件当事人,能平等对话,同样地摆事实、讲道理,感觉获得了法律的尊重,无论胜诉败诉,心理都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