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肇东法院积极贯彻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到位,不仅在每个案件开庭前向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而且由庭长电话通知到行政机关负责人本人,使其明确自己的诉讼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发现不出庭可能的,再由院长亲自督促,使其及时出庭应诉。
9月19日开庭审理的原告赵某诉被告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行政管理一案,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肇东法院送达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以后,对此十分重视,依照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应证据,明确表示准时到庭应诉。庭审中,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宏旭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起诉意见,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就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了举证和答辩。郑局长代表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今后如果有涉诉案件,一定保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年初以来,肇东法院开庭审理了7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