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黑组发[2017]5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操作程序的指导意见》及《肇东市人民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共肇东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全院经民主测评推荐的拟晋升等级29名员额法官由监察室、政工科、研究室分成三个考核组开展廉政谈话。一方面审查员额法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听取员额法官思想品德、办案业绩、司法能力、廉洁自律情况,是否遵守机关纪律、工作纪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政方面的制度;另一方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晋升等级员额法官是否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是否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是否存在违反请销假制度,长期不上班,病、事假超期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影响任职的行为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书面意见。
这项工作涉及每名员额法官的切身利益,院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组织、纪律原则,分别对29名拟晋升等级的员额法官进行了谈话,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谈话笔录,由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通过谈话,对员额法官讲清楚三点:
一是认识问题。国家提升法官待遇,组织上关心大家,大家更要懂得员额法官的职责,要懂得组织的关心爱护,要懂得自身存在的不足与差距,即使不能做到心中有感恩之念,也要做到心中有敬畏之意,要知道员额法官不仅是等级晋升需要组织,在考核、履职、甚至被举报接受审查处理等一系列事情中都需要组织领导的沟通协调,组织保护干部,但不能袒护干部,确实涉及到违纪违法情况,必须依法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二是行动问题。这次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着很大的工作压力。员额法官要积极行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以及纪律作风方面的情况,涉及信访、举报的员额法官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做好息访工作,要主动作为,不要被动对抗;
三是今后工作要注意避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案件要从法律角度、当事人利益角度、社会公平正义角度、社会效果乃至政治效果考虑,端正工作态度,干好本职工作,对案件负责,对法院负责,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